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对吉林农业大学和长春大学火灾事故的警示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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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对吉林农业大学和长春大学火灾事故的警示通报》,现转发给你们。两起火灾事故暴露出事发学校个别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校属各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抓好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在近期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报告厅、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立足所辖区域、所用设备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号入座,排查制度的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部(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