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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充电时电器故障引发电火灾。电动车多停放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甚至在室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师生、学校临时用工人员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室外自行车停车场,严禁在走廊、楼梯间、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等楼宇内停放电动车。如有违规停放者,学校将禁止当事人骑行电动车入校,禁止入校时间为七天。超过三次不遵守学校电动车停放管理的当事人,学校将永久不让其骑行电动车入校。

二、严禁在学校任何楼宇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从楼宇内私接电源、电线到楼外为电动车充电,以免引发火灾。如有违规在校内为电动车充电现象,学校将对该当事人进行永久不让其骑行电动车入校的处罚。一旦因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火情、火灾,电动车车主对该事件负全部责任,并依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校属各单位应当依据此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的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四、校属各单位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五、校内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平安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如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拨打“85589110、85582119(工作日)”举报电话。

 

安全保卫部(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