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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十大正规平台(中国)有限公司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长理工校字〔2012〕21号)及相关规定,现集中组织开展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题验收要求

课题已完成预计研究内容,并取得相应成果的课题可以申请进入课题结题程序,相关要求如下:

1.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

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其中一篇应为核心期刊);或出版专著一部。

3.项目成果应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课题类别和项目编号。(注:所发表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为课题组成员发表则不予结题)

 二、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2.提交《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工作报告》《自评报告》、《年度检查表》《变更报告》《成果公报》《延期结题申请报告》等材料。与研究报告一起装订成册,详见附件中的装订要求。
    3.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主件(研究报告)、必要的附件(含课题研究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报告、软件等,反映课题研究主要过程、验证课题研究成果及其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等的资料)。研究报告字数要求三万字左右。 

4.所有结项材料中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处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盖章签字。

三、结题验收程序

按表格填写要求及材料装订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申请结项材料,其中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研究报告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负责科室:教学研究科

办公地点:校部办公楼120室

联 系 人:常忠信

联系电话:85582385

邮    箱:jyk@cust.edu.cn

 

附     件: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填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