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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员遴选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根据科技厅引智处通知,我校可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2019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现就遴选该项目培训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各教学单位在编在岗专任教师,首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及其团队骨干成员,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优秀科研人员。

二、遴选计划

2019年计划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推荐3人。

三、培训方式

培训人员根据其研究领域、方向和工作实际需要,前往相关领域世界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与学术组织、优秀实验室等开展自主选题研修,或参与相关项目的国际合作研究,培训时间为3~12个月。

四、资助标准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和《出国(境)培训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给予全额资助。

五、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

2.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及以上学位,且教龄在3年以上的专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3.要求具备外语留学基金会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国外独立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托福雅思GRE英语6级成绩证明,BFT考试证明等。

六、选派程序

1. 个人申请

根据遴选条件,申请人需填写《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及出国境培训专项经费预算表(见附件),编制出国培训日程。

2. 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个人申请情况,严格筛选后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每单位推荐人数为1人。

3. 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遴选条件,在推荐人选中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参加培训人员的意见。

4. 确定人选

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七、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下班前将《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及出国境培训专项经费预算表,境外培训日程安排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方院校邀请函最晚可在10月8日下班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箱:waishi@cus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孙牧,85582847

地点:行政楼51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