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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寒、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学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放假,2月28日上课;教职工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23日放假,2月24日、25日上班。

二、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二)的课、5月7日(星期六)上5月4日(星期三)的课。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暑假:学生自7月18日至8月28日放假,8月29日上课;教职工自7月21日至8月24日放假,8月25日、8月26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和校园安全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并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假期。在节假日安排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要求或特殊情况,则节假日时间按上级部门要求或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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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